【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关于部分中小银行突破区域经营限制、擅自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问题,终于迎来统一的规范要求和监管标准。
2018年12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下称文件)称,根据风险外溢程度和风险管理需求的不同,对异地“经营性”非持牌机构和“非经营性”非持牌机构分别提出规范要求。
文件的整体思路是,不搞“一刀切”,留出充分的过渡期,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过渡期内有计划、分步骤整改:对存量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整改安排一年过渡期;对于一年内完成整改确有困难的,经法人监管机构允许,整改时限可适当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