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彭岩锋)深交所昨日(12月28日)披露,对多项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同一投资者参与可转债、可交换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单账户操作。
此前,深交所对投资者使用多账户申购并没有进行严格限制,只强调了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委托,除第一次有效申购外,其它均被视为无效申购。
“此次业务修订宣告,多账户参与申购策略的彻底失效。”业内人士向财新记者介绍,在此番业务规则修订之前,投资者为了提高中签概率,可以在不同券商开设三个不同的深市账户参与申购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多个不同账户的首次申购,均为有效申购,由此便形成了“一拖多”的申购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