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胡越)“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并未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其与网络、科技相伴生的技术、数据、信息安全等风险反而更为突出。从这个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或金融科技应该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管。” 在12月8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就互联网金融风险和监管发表了讲话。
潘功胜回顾道,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也有一些经验教训需要总结和思考:一些从业机构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过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事件、“现金贷”“校园贷”乱象、虚拟货币投机炒作盛行都是前车之鉴;包括近期出现的STO,在中国本质上仍然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