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胡越)P2P平台上投资人的放贷行为是金融消费行为吗?如果不是,一旦出现损失,投资人应当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2018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数字微贷:创新与规范”专题讨论会上,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认为,中国应大力发展金融纠纷调解和仲裁,以缓解法院的压力。
由于中国尚未出台《放贷人条例》,目前依法被批准的专业放贷机构只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和小贷公司,因此目前成千上万的放贷人是没有法律地位的。黄震认为,有关法律文件必须明确他们从事的是非法投资业务,民间借贷如果反复发生,就是经营性行为,不再适用于民法,而需要行政规范来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