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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

2018年07月13日 16:5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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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等通过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以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移动支付方式越来越流行。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以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移动支付方式越来越流行。去年以来关于“无现金社会”的概念,引发社会关注与热议。部分商家“拒收现金”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7月13日,央行发布公告明确表示,中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从目前来看,拒收现金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权威机构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6月的一次抽样调查中,有37%的消费者在过去一年内经历过不收现金的情景,12%的消费者反映此种情景经历过10次以上;有39%的商户反映拒收现金,23%的商户反映此种情景达到10次以上。包括线上351万人次和线下近2万家商户参与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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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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