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为切实有效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为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通知》的有关精神,推动《通知》顺利实施,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实录如下:
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答:近两年,我们注意到,部分企业尤其是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企业外债发行规模有所增加。这些企业评级情况参差不齐,有的经营收入和利润不高,自身实力有限,但申请备案登记的外债规模偏大,动辄五、六亿美元,甚至高达数十亿美元,申请发债规模与自身实力不相匹配。有的缺乏以项目本身收入偿还贷款的能力。部分企业由于没有外汇收入来源,抵御汇率波动风险能力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