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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破产重整仍不披露 新三板公司永宁冲片被罚

2018年04月13日 20:3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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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宇冲片对11起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对10起重大诉讼事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被告原因都是借款问题
2018年04月13日,南京,股民在一证券营业部关注股市行情。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李明明)4月1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通报了五宗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其中,新三板挂牌公司永宇冲片(835931.OC)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重大诉讼事项和被申请破产重整情况而被行政处罚。

  新三板挂牌公司永宇冲片对2014年以来存在的11起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对2016年以来存在的10起重大诉讼事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诉讼事项皆为借款违约和拖欠货款纠纷。

  2016年10月24日,永宇冲片的债权人嵊州市峰帆贸易有限公司以永宇冲片“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符合破产重整条件”为由,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永宇冲片进行破产重整。2016年10月28日,永宇冲片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直至2016年11月11日,永宇冲片才发布临时公告披露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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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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