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驻伦敦记者 岳跃)“不光是上市公司,包括所有的发债企业,在2020年之前都要强制披露环境信息。”中国证监会中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马险峰这样说。马险峰在当地时间3月19日举行的伦敦“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年会·中国绿色债券投资者论坛”上介绍,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由证监会负责制定,发债企业的由人民银行制定,“具体的披露指标体系和路线图正在研究。”
在同一场合,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进一步透露,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环境信息的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在2017年已经实现重点排放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环境信息;第二步是2018年底前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或者给出不披露的解释;第三步是所有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