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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两会代表委员建言 对新经济企业支持应审慎适度

2018年03月06日 13:3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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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自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多位代表、委员看来,至少在金融业,对新经济企业支持应减少“钦定”偏袒、讲求平等竞争、进行必要的监管
2018年全国“两会”的头三天,支持优质创新型企业在国内上市融资成为会场内外最热闹的话题。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力为)2018年全国“两会”的头三天,支持优质创新型企业在国内上市融资成为会场内外最热闹的话题。不过在会场的另一些角落,一些代表、委员对新经济企业获得的“待遇”也表达了稍显保留的意见。

  在3月5日下午举行的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代表团有名的“犀利姐”樊芸接连向到会听取审议意见的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抛出四个问题,并现场喊话“刘主席能不能解答一下”。现场,刘主席笑而未语。

  她的第三问为,“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成热点,快速通道之下,证监会有没有制定评价标准,什么样的企业算是“独角兽”企业?(参见财新周刊2018年第9期封面文章“为独角兽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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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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