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P2P不得撮合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整肃现金贷之三

2017年12月01日 20:49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不完全统计,目前有68家P2P网贷平台有现金贷业务;P2P不得撮合利率在36%以上的借贷业务,“斩头息”被否;客户的信息采集等核心工作不得外包
现金贷监管“靴子”落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现金贷监管“靴子”落地。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网络小贷公司、小贷公司等众多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机构中,监管再次强调并细化了P2P平台的借贷撮合业务应如何合规。

  12月1日,央行牵头调研、与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了现金贷业务持牌经营、设定利率上限、防止债务陷阱等六大原则(详见财新网“监管风暴正式来临 现金贷被暂停并限期整改|整肃现金贷之一”)。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