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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产品征税争议 再延期半年

2017年07月01日 10:2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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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7月1日到来最后几个小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下发新通知,明确了百万亿规模的资产管理市场应如何缴纳增值税:按3%简易征收,执行期限延迟到2018年1月1日。但这并未打消市场的全部疑虑
对资产管理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政策争议不休,在原定执行期限到来的几个小时,盼来了新通知,明确了3%的简易征收办法,正式执行时间则再度延期半年。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资产管理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政策争议不休,在原定执行期限到来的几个小时,盼来了新通知,明确了3%的简易征收办法,正式执行时间则再度延期半年。

  2017年6月30日下午6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56号文),称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这一通知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5月1日,按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下称36号文)安排,金融业被正式纳入了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但未明确资产管理行业的缴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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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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