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 彭骎骎)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3月12日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外商来华直接投资,是基本可兑换的。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改变,保护外资合法权益的政策等不会改变。
潘功胜表示,外商资本金可以意愿结汇,外企增减资转股利润汇出,凭有效材料均可以办理。他介绍道,外商在华利润,既可以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也可以缴税之后再汇出。而外商在银行申请利润汇出时,银行要进行必要的审核。
他续指,根据中国公司法,外商汇出利润前要弥补以前的亏损,提供董事会利润分配的决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在中国完税的证明。“银行的这些要求是一直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