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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警告抛售股票 海航系清偿3.1亿“买壳费”

2016年08月16日 18: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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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当年的交易对手、九龙山原实际控制人存在矛盾,海航置业及其母公司长期未清偿九龙山股权转让款;法院遂采取了冻结股权等强制措施

  【财新网】(见习记者 葛明宁)海航置业买壳“番外”又出新篇。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一中院)8月16日发布的新闻稿,海航置业及其母公司今年7月底终于结清了拖欠九龙山度假公司等三家关联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余款及利息等共计3.1亿余元。

  此前,上海一中院已冻结海航集团公司持有的九龙山股份公司(现名“海航创新”,股票代码600555.SH)A 股股票1.8 亿余股,和海航置业持有的该公司B股股票9300万余股。一中院方面表示,多次责令无效以后,法院已警告海航置业可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要求相关券商抛售上述冻结股票,直至所得款项全额清偿债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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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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