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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明确 八种情形免收费

2016年07月27日 16:4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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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按件定额收取,小微企业申请登记等八种情形免收费

  【财新网】(实习记者 孙鹏云)据财政部网站7月27日消息,财政部和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的有关政策,对于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免收、减半收取及只收工本费的各种情形分别做出规定。

  《通知》表示,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以下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需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分别是: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登记;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用权登记;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地役权和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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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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