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经济下行期,企业逃废债现象愈演愈烈。银行人士反映,有的债务人利用法律漏洞,蓄意造成关联资产被查封、被出租或担保失效,导致银行债权悬空。
陷入互保圈、担保链的江浙地区民营企业,滥用“先刑后民”规则逃废债。一位大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对财新记者指出,有的借款人出现债务危机,担保人本来资质尚可,但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前去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称自己骗贷,由此进入刑事程序。一旦借贷主合同失效,相应的担保合同也失效,担保人由此解套,最终造成银行债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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