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霍侃)针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供给方动力不足的问题,中国银监会特邀顾问、原工行行长杨凯生建议适当降低次级档的风险权重,并在发起机构风险留存比例上有更灵活的规定。
4月8日,杨凯生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指出,目前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次级档1250%的风险权重要求偏高,是否可以考虑参照各类贷款违约比率适当降低次级档风险权重,以提高证券化参与机构的积极性和合理释放资本占用的效率。
对于发起机构的风险自留比例,2013年12月央行和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要求发起机构需保留不得低于5%的基础资产信用风险;具体而言,可选择水平自留(留次级档不低于总规模的5%)、垂直自留(各档同比例自留不低于各档规模5%)以及L型自留(优先档按同比例自留,次级档自留比例可以不同)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