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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条例施行 凸显天津特色

2016年01月05日 15:20 来源于 财新网
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提供立法保障,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天津自贸区挂牌启动8个月后,迎来更高位阶法律保障——《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第二批自贸区中,通过的首个条例。

  2016年1月5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绍林在对条例进行解读时指出,条例以地方性法规形式为天津自贸区的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立法保障,同时也向国内外投资者表明,天津自贸区将坚持法治先行,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国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得到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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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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