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亚投行协定》获全国人大通过

2015年11月04日 23:28 来源于 财新网
目前已批准四国所占亚投行股本比例超过30%,待达标后将于年底正式成立
11月4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获得全国人大通过。 大庆/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王力为)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下称《亚投行协定》)。中国成为第四个完成《亚投行协定》批准工作的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10月30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亚投行协定》介绍时透露,缅甸、新加坡和文莱三国已经完成《亚投行协定》的批准工作。

  根据《亚投行协定》,至少有10个签署方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同意书,且签署方初始认缴股本的加总数额不少于认缴股本总额的50%,《亚投行协定》方可生效。目前已批准四国所占股本比例超过30%。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丽琨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