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榆)10月23日下午三点,光大证券“乌龙指案”第二批18起民事索赔案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光大证券向投资者赔付共计66万余元;另有5名投资者撤诉。
这次宣判案件的首次开庭时间实为2014年8月5日,因案情复杂,一直到今年9月30日,法院才对其中8起案件先行宣判。截至今日,去年开庭的61起案件中,仍有30起案件等待法院宣判。此外,仍有不少投资者正陆续在11月中旬诉讼时效期满之前向法院递交索赔材料。
光大乌龙指发生于2013年8月16日11时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输入错误加程序紊乱,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当日光大证券做了股指期货等回补交易,最终风险敞口为1.94亿元,股指期货当日浮盈8000多万元。光大的上述交易行为随后被证监会定性为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