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岳跃)证监会终于以“非法经营”为依据,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网络)等公司做出经济处罚,决定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132,852,384.06元,并处以398,557,152.18元罚款;对恒生公司董事长刘曙峰、总经理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收到处罚的还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创)、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300033.SZ,以下简称同花顺)3家公司分别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3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