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继8月31日晚间紧急发布273号文(《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提高远期售汇业务的成本后,央行今天再发布203号文,要求代客外汇期权和掉期产品等也上缴风险准备金。其主要目的仍是打击跨境套利,平抑贬值预期。
273号文要求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上缴20%的无息风险准备金,冻结期一年。203号文进一步界定代客远期售汇业务,是指在未来某一时间形成客户购汇行为的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产品业务,包括:客户远期售汇;客户买入或卖出期权、及多个期权组合业务;客户在近端不交割本金、远端换入外汇的货币掉期;人民币购售业务中的远、掉期业务;客户远期后入外汇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