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央行8月31日紧急向人民银行各级分行以及各家银行下发《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从2015年10月15日起,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财务公司)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外汇风险准备金利率暂定为零,冻结期一年。
《通知》表示,此举旨在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防范宏观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此前,根据外汇市场波动率,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缴纳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分别为5%、10%。此次《通知》是专门针对代客远期售汇业务额外收取风险准备金。“上调为20%的准备金,意味着投机盘没法玩了。”多位市场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