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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案首批原告获赔6000万

2015年06月05日 20:39 来源于 财新网
佛山照明案索赔金额合计高达3.85亿元,成为东方电子案、银广夏案之后的标志性证券民事赔偿案件
资料图:佛山照明。 南山/CFP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6月4日二审判决,广东省高院驳回佛山照明上诉,维持原判。由此,佛山照明须在判决生效15日内,向首批955名原告共计赔偿约6041万元。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000541.SZ,下称佛山照明)6月5日公告,披露相关情况。

  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源头可溯至五年之前。

  广东证监局2013年3月下达的行政处罚书显示:2010、2011年,佛山照明多次信息披露违法。其中,香港天际、青海威力等等15家公司,是时任佛山照明董事长兼总经理钟信才的儿子等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属于佛山照明的关联方。在这两年间,佛山照明与部分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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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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