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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文继续去杠杆

2015年02月07日 16:34 来源于 财新网
除了重申投资者信用账户50万元的开户门槛,规范两融业务外,证监会近日发文叫停了券商通过代销伞形信托、P2P平台,自主开发相关融资服务系统等形式开展的两融业务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2月6日,财新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证监会继续“降杠杆”。证监会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禁止证券公司通过代销伞形信托、P2P平台,自主开发相关融资服务系统等形式,为客户与他人、客户与客户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市场上曾几度传言称监管部门将对为股市提供杠杆的重要渠道“伞形信托”开展监管措施,而这次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在2月3日发的文件,终于将上述传言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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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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