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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发布(更新)

2014年12月12日 13:39 来源于 财新网
保障基金来源包括信托公司认购,保障基金净收益,国内外机构和个人捐赠,银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来源。信托公司认购目前执行统一标准,条件成熟后再依据公司风险状况实行差别认购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 刘彩萍)银监会、财政部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部门宣布,将设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障基金管理人,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

  保障基金来源包括信托公司认购,保障基金获得的净收益,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捐赠,银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来源。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公司认购目前执行统一标准,条件成熟后再依据信托公司风险状况实行差别认购。

  根据财新记者了解,该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信托业的行为准则,就是“买者有责、卖者自负”。下一步,将出台信托公司尽责指引,目前已征求了几轮意见,将于明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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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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