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重组办法

2014年07月11日 20:04 来源于 财新网
修订内容包括取消除借壳上市外的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明确禁止创业板上市公司借壳上市;不再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等

  【财新网】(记者 刘卓哲)7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布,证监会对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重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证券市场发现价格、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减少和简化行政许可,支持上市公司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

  本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是,进一步贯彻“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理念,强化信息披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归位责任等方面作出配套安排。

  《重组办法》修订后,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全部取消审批。“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用于并购重组的,因涉及发行股票行为,不论是否达到重大标准,仍须报经核准。”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