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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自贸区银行初期可不考核存贷比

2014年05月14日 14:20 来源于 财新网
根据上海银监局发布自贸区监管细则,自贸区银行分行级以下的机构与高管任职,均无须事先报银监局审批,实行事后报告制;业务开展初期,自贸区银行可不考核存贷比指标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 周群)5月14日,上海银监局发布三项自贸区监管制度,对辖区内银行做出特别监管安排,简化事前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更强调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能力。

  上海银监局副局长马立新介绍,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第一,对于自贸区银行分行级以下的机构与高管任职,均无须事先报银监局审批,实行事后报告制。

  第二,根据自贸区内客户投资便利化的需求,自贸区银行应发挥优势,积极向总行争取政策支持。对此监管机构建议,总行可调整对区内银行的绩效考核标准,在业务开展初期,总行不向区内分支行机构下达存贷比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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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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