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 周群)5月14日,上海银监局发布三项自贸区监管制度,对辖区内银行做出特别监管安排,简化事前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更强调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能力。
上海银监局副局长马立新介绍,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第一,对于自贸区银行分行级以下的机构与高管任职,均无须事先报银监局审批,实行事后报告制。
第二,根据自贸区内客户投资便利化的需求,自贸区银行应发挥优势,积极向总行争取政策支持。对此监管机构建议,总行可调整对区内银行的绩效考核标准,在业务开展初期,总行不向区内分支行机构下达存贷比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