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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委新增买方代表

2014年05月09日 16:28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强调此举是为提高并购重组委结构的均衡性和科学性,四个专业组调整为法律组、会计组、金融组和机构投资人组

  【财新网】(记者 杨璐 曹文姣)5月9日,中国证监会相关人士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提高并购重组委结构的均衡性和科学性,决定对委员会结构进行微调,新增部分市场买方的投资者代表。

  根据2011年修订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目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分为召集人组和专业组,其中专业组分为法律组、会计组、资产评估组和金融组。

  经过证监会此次调整后,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专业组结构调整为法律组、会计组、金融组和机构投资人组,原金融组与资产评估组合并,金融类委员及资产评估委员来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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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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