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小晓 刘卓哲)4月10日,银监会下发一份名为《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即99号文,下称《指导意见》)给各银监局和信托公司。
此次银监会《指导意见》以严防风险为目的,以罕见的力度强调了信托公司在风险中应付的责任,要求信托公司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与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
同时,文件明确叫停了信托非标理财资金池业务,并要求已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尽快清理并于6月30日前上报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