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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加坦承“同股同权”论证不佳

2014年04月09日 20:40 来源于 财新网
其在探讨“同股同权”改革时以港交所自身为例,引发舆论热议,李氏说,本意是说明“同股同权”可能会让位于一些更重要的原则

  【财新网】(特派香港记者 戴甜)香港交易及结算所(0388.HK)行政总裁李小加今日(4月9日)澄清指,其在探讨“同股同权”改革时以港交所自身为例,本意是说明“同股同权”可能会让位于一些更重要的原则,回想起来也许不是最理想的例子。

  香港媒体指出,李小加4月7日发表的“同股同权非普世价值”论引来政府反驳。李小加在文中指出,“同股同权”原则在香港并未被绝对执行,例如港交所本身就被豁免,豁免的原因正是维护公众利益,因为港交所不是一般的上市公司,而是香港证券中央市场的法定营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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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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