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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管局细解4300亿美元跨境债权

2014年04月03日 22:40 来源于 财新网
香港金管局认为,国际清算行去年统计的4300亿美元跨境债权涵盖银行同业正常活动,及香港银行用以支持内地及国际企业在内地营运的相关贷款,这些贷款不应被视为“热钱”
香港金融管理局。 吴军/东方IC

  【财新网】(特派香港记者 戴甜)香港金融管理局4月2日晚回应热钱借道香港涌入内地的报道指,国际清算行去年统计的4300亿美元跨境债权涵盖银行同业正常活动,及香港银行用以支持内地及国际企业在内地营运的相关贷款。香港金管局认为,这些贷款不应被视为“热钱”。

  香港金管局晚间声明称,4300亿美元的统计数字包含3200亿美元对银行债权和1100亿美元对非银行债权,前者并非对客户的贷款,后者才是对客户贷款。

  声明续指,3200亿美元的对银行债权,属于银行同业间的正常信贷,包括香港银行放在人民银行及内地代理行的剩余人民币头寸,包括香港本地银行为内地子行或分行提供的资金支持,以及企业透过票据贴现向香港银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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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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