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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理财与信托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

2014年01月06日 22:37 来源于 财新网
监管揭示理财、信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四种业务风险,强调理财、信托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1月6日,银监会召开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要求防范理财、信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四种业务风险。其中,理财与信托将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银监会表示,要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银监会表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落实监管责任;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明确界定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比例上限,防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建立风险“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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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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