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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销售机构不得补贴基金收益

2014年01月03日 17:28 来源于 财新网
片面强调货币市场基金高收益、风险揭示不足,将其他营销活动收益混同宣传为基金收益均属违规情形

  【财新网】(记者 杨璐)在补贴基金收益乱象风靡互联网后,监管层首次明确提出利用自身营销活动对基金收益进行补贴,以及片面强调货币市场基金高收益的做法均属违规情形。

  1月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规范各类基金销售宣传。其中,规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各类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以高收益、无风险等宣传方式误导投资者,要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宣传;另一方面,要求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对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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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路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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