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璐)继股票质押式回购推出后,近日,监管层已核准同意基金类产品也能进行这一创新业务,此举既解决了持有基金类产品机构的短期融资需求,又提高了部分基金产品的流动性。
11月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站(下称中登公司)发布了《基金类产品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具体的相关业务操作指引将于近期公布。
基金质押式回购,持有基金类产品的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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