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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放行基金质押式回购

2013年11月14日 18:23 来源于 财新网
基金质押式回购业务,不仅能够减轻基金公司的赎回压力,解决短期融资需求,还有望解决部分ETF的流动性难题;但融资回购交易的放大倍数和标准券使用率备受业内关注

  【财新网】(记者 杨璐)股票质押式回购推出后,近日,监管层已核准同意基金类产品也能进行这一创新业务,此举既解决了持有基金类产品机构的短期融资需求,又提高了部分基金产品的流动性。

  11月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站(下称中登公司)发布了《基金类产品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具体的相关业务操作指引将于近期公布。

  基金质押式回购,持有基金类产品的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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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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