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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计划变身公募 证监会修订资管细则

2013年06月28日 17:50 来源于 财新网
6月1日,新《基金法》正式施行后,证券公司推出的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被定性为公募基金

  【财新网】(记者 刘冉)在证监会新修订的券商资管业务细则中,证监会删除了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计划的相关规定。6月1日,新《基金法》正式施行后,证券公司推出的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被定性为公募基金。

  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下称《集合细则》)。

  因此,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和《集合细则》一是删除关于大集合双10%投资比例的限制规定。二是删除《集合细则》关于大集合投资范围的规定。三是删除《集合细则》关于大集合1亿元成立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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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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