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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拟申请公募基金业务资格

2013年05月23日 19:15 来源于 财新网
随着新基金法的实施,券商、保险、阳光私募等资产管理机构,将获准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财新网】(记者 张冰)兴业证券(601377.SH)周四(5月23日)发布公告,将正式申请公募基金业务管理资格。

  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6月1日起生效,券商、保险、阳光私募等资产管理机构,将获准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兴业证券称,公司董事会已经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为此,兴业证券还将在《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增加“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表述为准)的经营范围。此外,兴业证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需要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移交至子公司,且涉及公司减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表述为准)的经营范围或做其他调整,会对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做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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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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