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郑斐)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周三表示,“T+0”的推出已经没有法律障碍。但是,鉴于“T+0”可能为市场上带来的系统风险,需要慎重研究。
3月13日下午,王娴在证券系统“两会”代表见面会上回应了有关A股市场重提"T+0"的声音。
王娴表示,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去掉了关于不能卖出当天买入股票的限制性条款,“T+0”的推出已经没有法律障碍。
王娴指出,2008年金融危机后,境外市场研究普遍认为,高频交易是带来市场恐慌和崩盘的一个重要因素。鉴于上世纪九十年代“T+0”交易制度引发的市场操纵问题,需要综合评估“T+0”为市场带来的流动性好处和可能诱发的各种风险。不能忽视“T+0”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