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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港澳台居民4月1日起可开立A股账户

2013年03月09日 16:53 来源于 财新网
需要提交“三证”,即香港、澳门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

  据新华社3月9日消息,为了给在境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参与A股市场投资提供便利,3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结算公司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和《业务指南》,放开了对境内港、澳、台居民开立A股账户的限制,明确了开户所需的证明材料。从4月1日起,境内港、澳、台居民可据此开立A股账户。

  近年来,随着两岸三地交流的日趋频繁,在境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日益增多。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大约有45万人,数量相当的境内港、澳、台居民有合法人民币收入,有参与证券投资的愿望,为其直接开立A股账户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使其能依法合规、平等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有利于保护港澳台居民在证券市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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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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