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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营业部准入门槛降低

2013年02月26日 19:52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将全国设立营业部的B类B级以上分类评级标准调整为C类C级以上;开业前验收检查被修改为开业后备案管理

  【财新网】(记者 郑斐)2月26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期货营业部设立有关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大宗商品价格和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实体经济对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证监会按照“放松管理制、加强监管”的权责,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规定》。

  根据《规定》,期货营业部准入门槛将降低,营业部设立与分类评价结果挂钩的条件将放宽。将全国设立营业部的B类B级以上分类评级标准调整为C类C级以上。同时,拟设营业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只需向期货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征求一件即可,简化了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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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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