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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规定 基金专户进一步松绑

2012年09月27日 19:41 来源于 财新网
允许基金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开展专户业务,专户产品由事前备案改为事后备案

  【财新网】(记者 郑斐)9月27日,证监会宣布修订《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进一步拓宽基金专户管理计划投资范围,放松对专户业务的管制,同时加强风险控制。

  根据修订后的《试点办法》,基金公司获准以设立子公司方式开展专户业务,推动差异化竞争的同时,实行风险隔离。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可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同时,原《试点办法》规定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20%,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新规定取消了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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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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