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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十二五”:鼓励民资进入金融业

2012年09月17日 18:46 来源于 财新网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制和增资扩股

  【财新网】(见习记者 李小晓)央行9月17日发布《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表示会在“十二五”期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规划》指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制和增资扩股。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

  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服务的力度,增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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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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