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7月17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628.SH/02628.HK,下称中国人寿)发布公告表示,已批准额度内的首期280亿元人民币次级定期债务发行完毕。
中国人寿表示,本次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所募资金将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批准,充实公司附属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本期次级定期债务是在已批准额度内的首期发行,发行规模280亿元人民币,期限全部为10年,前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4.70%,在第五年末公司具有赎回权。若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