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证监会:IPO市盈率超同业25%或重新上会

2012年05月30日 21:19 来源于 财新网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大幅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或大幅超过预估价计算的募集资金量的,发行申请需重新提交发审会

  【财新网】(记者 郑斐)5月30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公布的《关于新股发行定价相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发行市盈率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25%的拟上市公司,三种情况将导致发行申请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

  三种情况中,前两种情况包括:第一,发行人按确定的发行价计算的募集资金量大幅超过募投项目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资金需要量;第二,发行人按确定的发行价计算的募集资金量大幅超过按预估价计算的募集发行量。

  上述两种情形导致发行人基本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需补充披露并分析揭示风险,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林飞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