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赵静婷)4月18日,银监会召集工、农、中、建、交以及浦发和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就规范同业代付业务召开座谈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同业代付业务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同业代付业务又称代理同业委托付款业务,一家银行的客户申请融资时,该行以自己的名义委托另一家同业为该客户提供融资,并在业务到期日由自己归还代付款项本息。简单说是由一家银行代替另一家银行来兑现信用承诺,主要基于信用证,功能大抵与票据类似。在会计科目上,开证行记在表外,代付行记“应收款项”或“同业资产”,不受存贷比或信贷额度限制,这在信贷收紧背景下受到银行热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