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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高收益债发行规则出台

2012年03月05日 11:42 来源于 财新网
本次出台的高收益债规则主要是起到试点作用,未来将逐步放开
2010年6月9日,北京市金融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木森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杨娜) 证监会已正式同意发行高收益债,以注册备案制发行,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操作。分析人士表示,本次出台的高收益债规则主要是起到试点作用,未来将逐步放开。

   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向财新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高收益债的发行人资质标准有三点。一是发行高收益债的企业规模标准为中小企业,评级角度为BBB至AA-的企业(含上市公司);二是地域位于京、沪、津、浙、苏、粤等发达地区;三是企业类型为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高科技企业、三农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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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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