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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地方债获展期应有条件

2012年02月20日 11:35 来源于 财新网
其认为,真正有投资效益的项目,由于贷款与现金回笼期限不匹配,这种贷款应可获展期

  【财新网】(记者 沈乎)第三届上海金融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认为,允许获得展期的地方债应是有效益的投资。

  “真正有投资效益,但由于贷款期限与现金回笼的期限不匹配,这种项目可以贷款展期。如果根本是一个没有投资效益的项目,我想中央政府和银监会都不会同意贷款展期。”吴晓灵说。

  2008年至2010年,由于大量商业银行的短中期贷款投向了长期的基础设施,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已经成为银行系统性风险的主要问题。银监会方面曾称,到2012年底有40%的平台贷面临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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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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