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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赵静婷) 2012年1月10日,宁波银行公告称,该公司董事会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金融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募集资金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及经营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该行资产负债配置需要等因素决定的其他用途。
此次金融债券发行事宜尚待股东大会、监管机构批准,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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