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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QFII投资银行间债市尚需申请

2012年01月05日 10:13 来源于 财新网
RQFII试点机构在获批的投资额度内,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的资金不得超过募集规模的20%,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的资金不应少于募集规模的80%
资料图:街头的QFII广告牌。 井韦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王紫雾) 央行周三发文明确,RQFII试点机构在获批的投资额度内,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的资金不得超过募集规模的20%,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的资金不应少于募集规模的80%。

   央行于1月4日下午公布《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试点机构如需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应另向央行申请。《通知》亦再次强调,试点机构在获批的投资额度内绝大部分资金应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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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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