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紫雾)国家外管局昨日在网站上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正式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银行与客户间推出人民币期权交易。
《通知》规定,在银行与客户间人民币期权交易中,银行只能办理客户买入期权和对买入的期权进行反向平仓,不得卖出期权;除特定范围的交易外,期权到期行权应采取全额交割。在市场准入方面,外汇局对银行开办期权业务实行备案管理,不设置非市场化的准入条件;在结售汇头寸管理方面,将银行期权交易的Delta头寸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统一管理。
国家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人民币汇率弹性的增强,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运用衍生产品进行避险保值的需求日益上升,这是推动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