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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力推人民币期权交易

2011年02月17日 11:35 来源于 财新网
推出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虽然为企业和银行提供了更为丰富的避险工具,但也将导致汇率波动幅度加大

  【财新网】(记者 王紫雾)国家外管局昨日在网站上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正式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银行与客户间推出人民币期权交易。

  《通知》规定,在银行与客户间人民币期权交易中,银行只能办理客户买入期权和对买入的期权进行反向平仓,不得卖出期权;除特定范围的交易外,期权到期行权应采取全额交割。在市场准入方面,外汇局对银行开办期权业务实行备案管理,不设置非市场化的准入条件;在结售汇头寸管理方面,将银行期权交易的Delta头寸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统一管理。

  国家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人民币汇率弹性的增强,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运用衍生产品进行避险保值的需求日益上升,这是推动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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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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