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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令: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五年轮岗

2010年12月21日 17:37 来源于 财新网
国有金融企业必须每三年招标甄选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财新网】(记者 王紫雾)财政部于本月17日发布《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必须每3年通过招标等方式重新甄选一次对其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且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不得超过5年。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政策修改由财政部金融司牵头。这是自建设银行换掉其原有审计师毕马威之后,金融审计行业将发生“大轮岗”。

  《管理办法》对招标、评标等规范都做了严格规定,每次招标的有效期不超过3年,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5年。并且实行双重轮换制,即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连续被聘期限也不得超过5年。这一规定之严格,在世界上各国审计制度中都并不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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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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